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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和福斯特成功签订《税收遵从合作协议》

来源:点击量:1843发布时间:2015-06-29

福斯特成为临安首家税收遵从合作单位。

新常态下,“福斯特模式”创诚信纳税示范样板。

6月24日上午,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和福斯特正式签订《税收遵从合作协议》。据悉,公司成为杭州国税与临安企业签订的首家、且是唯一一家税收遵从合作单位。杭州国家税务局局长沈华,临安市委常委、副市长胡敏,福斯特董事长林建华共同出席签订仪式。

“国税机关选定福斯特作为税收遵从合作单位,是对企业的充分信任。”福斯特董事长林建华表示,“公司发展离不开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和关怀帮助,公司也将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,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和防范,做依法诚信的纳税人。”

过去一年,福斯特为临安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,公司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,成为临安第7家上市公司,并位列临安市企业国税税收贡献首位。税收遵从合作单位是在新常态下,“福斯特模式”创诚信纳税示范样板所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。

税企之间签订税收遵从,是国家税务总局在探索大企业服务与管理中的创新模式,其核心是税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合作信赖的原则,在国家税法框架下,以协议形式规范双方有关税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。对于企业来说,通过税企合作,能有效防控税务风险,形成以企业自我管理、自愿遵从为主的社会责任践行方式。

临安市委常委、副市长胡敏表示,税企协议签订是国税部门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关心和重视,也是对重点税源企业的信任和尊重。这将进一步提升企业高端涉税事项的管理能力,提高企业税收管理效率,增强税企双方合作信任,拓展税收风险管理方式,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效率,降低企业纳税成本,实现税企共赢。同时也希望各级国税部门继续关心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,积极为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释放更多的“政策红利”。

杭州市国税局局长沈华表示,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在经济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,签署税收遵从协议,是畅通税企协作渠道、构建新型税企关系的一次有益尝试,也是国税部门优化大企业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。他表示税务部门也将进一步深化纳税信用等级的应用,引导企业营造守法经营、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。

 

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和福斯特正式签订《税收遵从合作协议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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